我想我只是堅持我認為對的想法,不能接受正確的觀念卻被抹成錯的thepiano 寫:看你咄咄逼人的樣子,唉!
原題有說清楚分球是怎麼分的嗎?
在此急切的態度之下,如果語氣上有令人感到不舒服的地方,希望參與討論者見諒!
版主: thepiano
我想我只是堅持我認為對的想法,不能接受正確的觀念卻被抹成錯的thepiano 寫:看你咄咄逼人的樣子,唉!
原題有說清楚分球是怎麼分的嗎?
您都認為:"(10,0) 與 (9,1) 在分球時出現的機會就差了10倍"farewell324 寫: 您的樣本空間裡的每一個元素,光是(10,0) 與 (9,1) 在分球時出現的機會就差了10倍
卻以結果觀之,把它當成2種可能,這是最大的謬誤!
是硬幣,不是骰子!farewell324 寫:嗯嗯,甲乙兩人分10個相同的球,您認為不應該加上順序(或編號),直接看結果ellipse 寫: 硬幣的樣本空間:S={(+,+) ,(+,-) ,(-,+) ,(-,-)}
跟分球也沒矛盾:S={(0,10) ,(1,9)..................,(10,0)}
也都是寫出"不重複"的所有事件
S={(0,10) ,(1,9)..................,(10,0)}
但一次投擲2個相同的骰子,出現一次正面的機率,您卻認為相同的骰子應該加上順序
S={(+,+) ,(+,-) ,(-,+) ,(-,-)}
您可以解釋一下,為什麼(+,-) ,(-,+)不是出現一次正面的"同一種"
照您分球的想法來看,骰子正、反 數目的樣本空間,不是應該如同分球一樣:
S(正,反)={(2,0)、(1,1)、(0,2)}嗎?
我想解釋完這個,您就可以確切的知道您觀念錯誤在哪裡了
唉~只是討論關於數學的真理,卻淪為最後這種口舌之爭實在沒意義ellipse 寫: (9,1)就(9,1)一種結果,還有分什麼機會比較大?
我還特地去請教機率專家,跟我和鋼琴兄講法都一樣
您一直在用相異物的分法在看相同物分法
不相信我們說法,那您就寫信去問那些您聯結文章的作者
去試教時,您也照您這樣觀念去講好了
看看試教委員會打幾分...